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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收集业务的两难困境

《财经》 2014年9月
作者:奥里特·加迪耶什(Orit Gadiesh)

谷歌与欧洲监管部门签订反垄断和解协议,为其搜索引擎领域的竞争对手赢得了喘息的机会。但谷歌还在下一盘更大的棋——确保自己的秘密算法不受监管。

该裁决称得上长久以来谷歌为保护其核心业务而争取到的第二大成果。就在去年12月25日,Rap Genius网站的点击率在谷歌搜索中下滑85%,究其原因,是谷歌发现了Rap Genius通过篡改算法来提高其网站饶舌歌曲歌词的搜索排名。作为反击,谷歌决定不再让Rap Genius出现于搜索结果首页。

我并不是探讨谷歌的做法是否有失公允。如果要验证此点,我们需要了解谷歌搜索引擎的运作方式。可谷歌不可能将信息透露给我们,道理很简单:用户之所以愿意使用谷歌搜索,是因为它们相信谷歌的算法公平公正。一旦将算法的原理公诸于众,别有用心之人便会利用它,这样对谷歌和公众都将造成损失。

这件事看上去像谷歌在维护其市场霸权,实际上背后凸显了谷歌这样数据公司的两难境地。用户的信任是谷歌最重视的财富,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加以守卫,一旦失去便前功尽弃。可矛盾在于,谷歌无法证明自己是值得信赖的,需要第三方介入。这样的话,在验证过程中谷歌会丧失一定的竞争优势。

尽管谷歌巧妙地避开了这两大威胁,但其采取的制衡措施揭示了数据公司面临的困境。用户使用互联网时会产生如下悖论:我们单方面信任数据公司,却又无从知晓它们如何运作。试问,没有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又何谈信任呢?

近些年来用户的个人数据慢慢变成一种货币。我们在亚马逊购物时会泄露个人数据。我们在看似免费的脸谱网社交时同样付出了数据货币的代价。这些数据的拥有者到底是谁?数据公司可以利用它们为所欲为吗?还是说对于提供这些信息的用户,数据公司必须履行信托的义务?

关于以上问题,用户和数据公司其实有签过合约。脸谱网刊载的权责申明比莎翁所著《罗密欧与朱丽叶》还长,多达27000字。可我们不经思考点击的“同意”没有任何意义。此类申明的确能让数据公司免除法律责任,可对其声誉造成的影响就另当别论了。用户可能无暇阅读冗长的权责声明,可对于数据公司的一举一动他们心中自有一杆秤。他们一旦对公司失去信任,便会揭竿而起。

我虽谈不上是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但始终认为信任是该领域的战略资产。对数据公司或任何搜集个人信息的公司而言,信任能为它们赢得竞争优势。要想成功,就必须赶在竞争对手和监管部门之前消灭信任危机。各国制定的版本不一的网络规则,会破坏互联网的开放性,限制用户权限,造成重复建设基础设施的资源浪费。

世界范围的科技机构正想法设防抱团建立“信任框架”,在建成之前,下列三个非技术手段将有效确保可信度:

委派监察专员监督隐私准则的实施,功能类似新闻机构。为避免监察专员擅用职权,可采取定期轮岗制度。该手段的难点在于如何界定监察专员的权限和权力范围。

组建“隐私董事会”,由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可信人员构成,行使信托职责,类似董事会对股东的责任。每年上交隐私报告。该“董事会”有权查看不对外公开的机密信息。

每年进行一次“隐私审查”,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执行。隐私审查的注意事项类似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条款。

正是有了用户的信任才成就了如今数据公司的辉煌。现在,技术人员正着手保障用户的数据安全。而对于那些非计算机专业的用户而言,我们大可放心地把安全问题交由第三方机构处理。这对数据公司来说也是美事一桩。


奥里特·加迪耶什(Orit Gadiesh)为贝恩公司董事会主席,常驻波士顿。


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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